一、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主要以团队形式进行。团队是指由有经营权的旅行社组织的、三人以上的出国旅游团。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是指由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交部、公安部提出,报国务院审批的固定旅游线路国家和地区。
二、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必须有组织、有计划、有控制地进行,国家旅游局根据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和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绩,审批特许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,向公安部备案,并对外公布。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此项业务。
三、团队旅游活动须在领队的带领下进行,并须整团出入境,在境外确须分团的,须由组团社报经国内边检机关批准。
四、团队在境外遇到特殊困难和安全问题,领队须及时向我驻外使、领馆、驻外旅游办事处报告,并通过组团社及时向国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。
五、严禁参游人员在境外滞留不归及各种利用自费出国旅游名义,弄虚作假、骗取出入境证件的行为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