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我国法律规定,边防检查站在出境检查时发现非法居留的外国人,十日以内的处以警告放行;十一日以上的,从第十一日起每日处500元罚款,罚款总额不超过5000元,逾期居留两个月以上的可处拘留,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。对持用外交、公务护照的人员逾期停留或居留的,作出记录警告放行,不作罚款处理。